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被投保人猝死保险公司不赔?泰好赔为你解读意外险

被投保人猝死保险公司不赔?泰好赔为你解读意外险

发布时间:2024-02-01 5:37:21

  1. 保险公司叫我买意外死亡险,我人都死了这钱赔给谁?
  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属于
  3. 被保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怎么理赔?

一、保险公司叫我买意外死亡险,我人都死了这钱赔给谁?

投保意外险后,如果不幸意外身故,身故保险金是理赔给保单的身故受益人。

先来说人身保险的三个关系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通俗来理解,投保人就是支付保费的人,被保险人是保单保障的对象,受益人就是领保险金的人。

按照《保险法》的定义。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属于

自然终止

自然终止是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

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这一情况是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

因解除而终止

解除终止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尚未届满前,合同一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或约定解除原有的法律关系,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

l.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可行使解除权,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2.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某种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未曾预料的情形出现,导致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各自的责任或合同履行的意义已丧失,于是通过友好协商,解除保险合同。

3.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终止合同效力。

4.裁决解除。裁决解除是指产生解除保险合同纠纷,纠纷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保险合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三、被保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怎么理赔?

根据现场的调查,还有资料的审核,立案的标准进行赔偿,要有审理的过程,也要有相关的配合。